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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兴则律师兴

时间:2008-01-16 00:00 作者: 点击:
 
 
发表日期:2004-11-20 文章作者:张兴安

    “国家兴则律师兴”,律师事业的发展直接反映出民主法制的进程,折射出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辉煌。中国律师五十多年的巨大变迁浓缩反映出中华民族半个世纪的艰辛追求和曲折经历。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对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律师制度等的批判,已有的3000多人的律师队伍被解散,不少律师被批判为“替坏人说话”而受到迫害。从此,律师制度已荡然无存,我国宪法中赋予被告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等于一纸空文,到文革时法律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中国走向法制的进程完全中断,全国到处是冤假错案,连共和国的主席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而被迫害致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衰,则律师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重新起步,也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历了艰难曲折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十三年,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步入了空前繁荣发展阶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已成为亿万人民的抉择。沐浴着中国法制的灿烂阳光,中国律师队伍二十年来迅速发展壮大并成为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今天,在法庭上,活跃着律师的身影,回荡着他们雄辩的声音,无论是审判罪大恶极的林彪、江清反革命集团案,还是对陈克杰等高官的审判,律师都依法进行辩护,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每年提交给全国人大报告中,为数不少的纠正错案的数字中,其中很多都与律师履行自己的职责所取得的建树分不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宪法原则则真正得到了体现。今天,十三万中国律师还活跃在经贸、政治、法律各个领域,推动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们万州律师队伍十三年来发展壮大,走在重庆律师业的前列,有幸为举世瞩目的三峡库区经济、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这一切都得力于中国法制的健康发展。
  回顾中国律师几十年的艰难曲折,看今天的兴旺发达,我们深切体会到,开创振兴中华伟业,非中国共产党,其谁能之?作为一名新时期律师,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不仅是中国沧桑巨变的见证者,更是把中国民主与法制伟大事业推向全面兴盛的参与者。奋斗的豪情和胜利的喜悦将伴随我们迎来一个更加辉煌的时刻——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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