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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男子广州拾荒“捡”个妻

时间:2006-01-09 00:00 作者: 点击:
 
“妻子”自称读了一年大学,有精神障碍已不知父母家在哪,
“丈夫”想“转正”全心照料
发布时间: 2006-01-09 08:48:23 

  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丁靳 文/图) 多次跑出家门在万州街头流浪的女子,被人送到救助站后终于回家。
  1月4日,该女子的“丈夫”———家住万州区沙河路的李先生在感谢万州区救助站的同时,又开始准备为“妻子”找她的父母,办一张结婚证后名正言顺地照顾病妻。
事件回放:广州拾荒发现疯女
  李先生至今还没有搞清楚“妻子”的真实名字,她有时清醒时所说的名字有“张小明”和“陈志凤”,到底哪个是真名?其实,李先生认识他“妻子”的过程很意外,与垃圾有关。
  2004年10月的一天,在广州拾荒的李先生,在一堆垃圾堆处碰到了一个广州女孩,当时她正在拣吃垃圾。李先生于是上前询问她,她说:“在等一位同学”。见她这种神情恍惚的样子,李先生认为这名女子精神上可能有问题,单身的他决定将该女子带回自己的暂住地,并帮她找家人,以便让她结束这种流浪生活。在女子病情稍微稳定后,李先生就根据她提供的线索在白云区一个电影院(女子也只记得这个特征)的附近找,结果用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一直没有找到这名女子的家人。
被“捡”回的妻子一脸茫然。

新闻纵深:两人同居并育子
  该女子有时会说,自己读过一年大学,因为感情的问题才得了这个病,但到底是怎样得的病?她也没有记忆,有时她也流泪……找不到她的家人,李先生便与这位自称“1983年出生”的女子生活在一起,并有身孕后于2005年6月将她带回了万州的老家,随后生育一子。
  找不到“妻子”的家人,两人也无法登记结婚,“妻子”和儿子也都上不了户口。“妻子”时常间歇性精神病发作,稍微不留神就跑出去了。2005年12月28日晚,她又一次溜出家门到街上流浪,害得李先生找了好几天,结果被好心人送到万州区救助站后,于1月3日得以回家。
真情寻找:希望给病妻安稳的家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有找到“妻子”家人的想法,也有决心。想与她结婚登记后,好全心照料她并为她治病。
  广州女子的家人也许正在为找不到自己的孩子而着急,他们与孩子何时能见面?李先生在盼望着这一天,他也期望知情者提供线索。
  然而,熟知李先生情况的人都在担心,他可以和这位广州女子顺利登记结婚吗?为此,记者采访了万州区婚姻登记处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任何一方有精神疾病并且无民事行为能力,都不能登记结婚,如果隐瞒病情而登记结婚,将会由自己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律师指路:治疗康复后可以结婚
  两人不能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两人已经同居并育有一子,李先生到底该怎么办?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李先明律师认为,目前他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认可、保护。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按照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重型精神病“建议不宜结婚”其余精神病在发病期内属“建议暂缓结婚”。
  据此李先明建议,女方可先进行治疗,如果康复治愈后有权回归社会,参与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并主动进行婚前检查,由有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的证明,即可找到女方的家庭住址,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前往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变非法同居为合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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