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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才:从艰难困苦中走出来的律师

时间:2018-04-25 18:10 作者:今日万州记者 哈罗 点击:
陈继才律师是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认真工作,诚信执业,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在从事法律服务的同时,他还撰写了大量论文,多次代表渝万律师事务所参加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并多次在论坛上发表演讲,提升了律师的形象。他撰写的《论侦查程序中律师作用
陈继才律师是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认真工作,诚信执业,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在从事法律服务的同时,他还撰写了大量论文,多次代表渝万律师事务所参加西部律师发展论坛,并多次在论坛上发表演讲,提升了律师的形象。他撰写的《论侦查程序中律师作用的现实与实现》在第三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获得优秀论文奖,其与张兴安合著的《律师事务所党建与发展》、《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与创新点》等论文分别在第四届、第五届西部律师论坛获奖,《重庆律师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性思考》在第二届重庆律师论坛上获得一等奖。此外,他与人合著的《金字招牌的背后——渝万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记》等被《当代党员》杂志登载,该文还在人民网党的十八大专题栏目中转载和报道。


陈继才律师在重庆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国学经典赏析会上发言
 
2018年3月7日,记者相约采访了陈继才律师。欲知他鲜为人知的故事,请跟随记者的笔触慢慢深入其里吧。
 
艰难困苦的童年
   
1970年,陈继才出生在巫溪县双台乡黎明村。那时中国大地是特别讲究家庭成分的,他们的家庭成分是富农。1975年初,父母在“文革”中去世,一家四个孩子成了孤儿。当时他大哥不满12岁,还有两个9岁和7岁的姐姐,小不点陈继才,还不满5岁。乡亲们出工出力简单地安葬了父母后,几个孩子在伯父家住了一段时间。终要自立门户,大哥陈继科就被迫承担起了家长的重任。那时农村还在搞大集体,大哥无奈中断了学业,到农业社参加劳动,用稚嫩的肩膀和双手挣起了工分。陈继才6岁时,也开始为生产队放牛,每天算4分工分,因为只有凭工分才能分到赖以生存的粮食。尽管如此,每到青黄不接的日子,都要跟伯父或乡亲们借一些才能粮食熬过去。陈继才7岁时上学读小学,学习成绩一直优秀,他放学后又回家放牛。哥哥姐姐却没有机会读书了,把学习的机会留给了他。学校离家很远,每天要步行十多里路,时常没吃早饭就去上学。鞋子穿烂了,还得打赤脚走路。就这样一天天一年年,他读完了小学,升入了初中。


读初中时的陈继才(右五)

进入初中后,每学期10多块钱的学费和每星期1块多钱的生活费对穷得叮当响的家庭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大哥咬紧牙关,常常去找人借,硬着头皮还是让他读了下去。因为经常在煤油灯下做作业,他进初中时眼睛就近视了,也没钱配眼镜。在教室坐远了就看不清楚黑板。同时他也有点偏科,所以初中毕业后没能考上中专,回到家乡劳动了一年。
这一年的劳动,主要是在他大哥开的小瓦厂做泥瓦匠,因体质较差,个子又矮,同龄人一天能做一千皮瓦的泥坯子,他却用尽了全部力气也只能做到五百皮瓦。大家为他发愁。后来巫溪县农校招生,不仅不收学费,还发生活费,他便又去农校读了两年书。在农校得遇名师李锐清先生,教了大半年语文,使他在学业上有了长足进步,并掌握了自学的学习方法。因不大喜欢农学课程,他开始自修现代汉语、逻辑学等学科。
1988年,他从农校毕业,被乡政府临时聘为农技员。这时他兄嫂已举家搬迁到县城,但无立锥之地,只好租房屋住。1987年9月,兄嫂进城租赁做小生意之地发生岩崩,仅隔一壁墙之外所有房屋尽毁,死者上百人。当时他也在楼上,凌晨两点多,他听到轰隆隆的巨响,赶忙出来逃命,所幸他们租住的房屋仅仅失去了砖头大的一角。此处已不能安身立命,兄嫂只好另找住处。祸不单行,他的农技员后来也被解聘了。
但生活还得继续。90年代初,他在县城一边做卖卤菜一边报考了西南师范学院的中文专业,自修中文课程。当时经济条件很不好,租住的地方又很差,是在南门湾的一个破旧的平房,里边半壁墙是山岩,外边的墙壁是竹子和泥巴做成的,像篱笆一样。他在那一贫如洗的环境里一住就就是5年。尽管如此,他也没有放弃学习,坚持参加自考,每天早上到屋顶上读古文。终于,中文大专毕业,他曾设想去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但因该县只招统招生,他因没有统招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而作罢。
1991年,巫溪县招聘乡镇干部,他参加了初试,说不清什么原因,复试竟然没他。
不服输的性格造就了他继续学习的勇气。面对别人泼来的冷水,他也不管不顾,照样坚持学习、我行我素。尽管他做的是卖卤菜、摆书摊(后来是旧书店)一类的小生意,但他读书的范围却较广,不光涉及他自学的文学,也比较喜欢历史。他是县图书馆的常客,在图书馆借的书不光有文学名著,还有不少名人传记。据说,他读了《林肯传》后,对美国内战时期的一个外交事件“特伦特号事件”引起的国际纷争产生了兴趣,当时英国准备借美国内战进行干涉,暗中援助南方,意图把美国重新纳入自己的殖民体系,《伦敦记事晨报》在“特伦特号事件”发生后攻击林肯政府,说“他手下的煽动家西华德先生正在挑起同整个欧洲的争端”。由此他对国际法产生了兴趣,在中文毕业后便又自学法律。从1999年开始,到2003年毕业,历时四年,其后又参加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是他一生中最为艰难的考试,整整考了三年才通过。在那些日子里,他常常晚上看书到十二点、一两点钟,多少次地凝望夜空星斗,多少次地默默许愿祝福,多少次地憧憬期待明天……多少次提着一个小录音机到大桥下去录音,默默地等待着、期待着……2006年底,司法考试通过了,多年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了。
习惯了大山的冷峻,也向往长江的奔放。2007年,陈继才来到万州的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成了该所的一名执业律师。
 
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渝万律师事务所是三峡库区颇负盛誉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有一个优秀的团队,事务所主任张兴安更是遐迩闻名的律师。在他的麾下,聚集了一大批优秀律师。陈继才到渝万所后,跟随这个优秀的团队,不断成长,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他执业以来,秉承“渝万律师,诚信永远”的理念,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二百余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下面,记者试着举出陈继才承办的几个案例加以应证。
一企业“高管”被无故辞退,找到了渝万所。陈继才和程航律师接手了这起案子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帮助当事人维权,终于法院判决被告企业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合同双倍赔偿金及其它补偿共计20多万元。
《劳动合同法》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陈继才律师解释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工龄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按照工龄一年按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面对记者的采访,陈继才的一席话说得慢条斯理、有理有据。


陈继才律师在鸡公岭幼儿园举办宪法宣传及师德师风法律讲座

员工工伤后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也是常有的案子,陈继才律师与同事就遇到过一个,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帮当事人争取到更多合法权益。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计,万州人杨某在多年前便到外地某厂打工,主要从事电焊工作。在一次施工作业中,杨某面部及双眼均受到较严重的伤害。当时,杨某认为眼睛并无大碍,就没有进行伤残鉴定,私下与用人单位达成赔偿协议,用人单位支付给杨某5500元相关费用。
杨某后来发现,眼睛所受的伤留下了后遗症,双眼视力下降很多。杨某希望获得更多赔偿,但由于之前已与用人单位达成了赔偿协议,因此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陈继才与沈朝忠接受其请求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最终,经过努力,该案认定了工伤并进入赔偿程序,经仲裁委主持调解,用人单位与杨某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给杨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共计110000元。“从最开始赔偿几千元,到最后赔偿我十多万元,多亏了渝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是他们为我这个普通劳动者争取到了更大的权益。”杨某眼里闪着泪花,感激地说。
“在本案中,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前达成的协议显失公平,应当认定无效,也可以申请撤销。用人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签订的这种协议得不到法律保护。”陈继才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陈继才律师为青羊宫社区为居民讲解法律知识,解答咨询

陈继才律师办案坚持正义,关注弱势群体,特别是对那些告状无门的当事人更是报以深切的同情,想方设法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几年前,万州五桥的龙某在山西被害,其父母都已五十岁开外,又没有文化,求告无门,唯一的儿子被害,痛不欲生,整日以泪洗面。他们到渝万所找到陈继才律师,请求为其声张正义、主持公道。陈继才律师接受案子后,连夜为他们写了几份法律文书,寄到山西省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得到高度重视,不到三个月,凶手归案,被害人父母获得了数十万元赔偿费,当事人感动得留下了热泪。
《三峡都市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和《重庆法制报》、《上海法治报》等媒体曾多次报道他办理和分析的案例,有的案例还被新华网、人民网等转载或报道。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陈继才律师热心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多次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其合法权益。他积极主动投身“乡镇、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等志愿活动,免费担任了太白街道太白村委会、青羊宫居委会及长岭镇青石社区的法律顾问,多次到社区开展志愿者活动,为群众讲解婚姻家庭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随时为居民、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受到居民、村民的称赞。
2017年,他还为青石社区代理了一起因在村民转租承包地上经营鱼塘而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该案经过一审、二审,陈继才律师用丰富的法律知识,为青石社区及转租承包地的20多户村民维护了合法权益。
他多次到万州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参与接访工作,多次参加渝万律师事务所举办的送法律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公益活动,到社区、街道及农村普法及咨询40余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27人次。
他工作努力,认真学习,在执业的十年间,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被评为优秀律师。他办理案件注重调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为导向,受到当事人好评。


陈继才律师为社区为市民解答咨询

从2015年起,他参加了张兴安劳模志愿者服务团的工作,多次到社区、街道及企业及学校参加志愿者活动,受到各方好评。并受聘为万州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志愿者和工会援助律师。2016年,他又被重庆市总工会聘为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参与了“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农民工同行”等大型公益活动,代表渝万所为各类公益活动捐款数万元。他办理和评析的案例以及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事迹曾被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律师网等媒体转载或报道。
陈继才律师,且行且坚持。
 


注:本文载于《今日万州》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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