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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正步走 ——记渝万律所陪伴我走过的十年

时间:2017-03-07 15:59 作者:张宗君 点击:
人的一生注定有些事,如果回想起来的时,心中总会泛起涟漪,那么这些事就值得您终身拥有,并成为人生财富。转眼间,我参加工作已经十年,且这十年是都是在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度过,岁月的磨砺,让我唏嘘不已,注定让我毕生难忘。 我无法忘记,在2005年6月,




人的一生注定有些事,如果回想起来的时,心中总会泛起涟漪,那么这些事就值得您终身拥有,并成为人生财富。转眼间,我参加工作已经十年,且这十年是都是在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度过,岁月的磨砺,让我唏嘘不已,注定让我毕生难忘。
我无法忘记,在2005年6月,我从南华大学以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毕业(工学士),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匆匆复习3个月后便迈入司法考试的考场,最终通过考试,取得C级证(16年再次参考取得A级证)。当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时候,烦恼随之而来,思想陷入挣扎。一方面,毕业时本已和珠海某空调国内龙头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等待入职和培训,但要远离父母和家人,兴许此生从此在外漂泊;另一方面,法律工作是我从未接触过的职业,从事律师职业更无头绪和规划,一片茫然。最后,我决定留在万州,选择与父母同在一个城市,陪伴在他们左右。
我无法忘记,在2006年3月,我来到渝万律所实习,白天亲身参与法律实践,得到张小娥律师的悉心指导和教诲;夜晚则捧起法律自考课本,攻读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在论文答辩环节,我撰写题目为《论数罪并罚制度中异种数刑的执行问题》的论文,结合律所的案例,特别是分析、研究律所主任张兴安律师办理黎某涉黑案中所提出的关于异种数刑执行问题的观点,从而使得论文呈现出理论和实践并重,文章言之有据、铿锵有力。(注: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四条,以法条肯定论文所论证的“限制吸收说”观点)。最终,我以优秀成绩通过答辩,被授予法学士。
我无法忘记,自07年留所执业,在执业前三年,当面对连自己基本生存都困难的窘迫局面时,我常反思05年的决定是否正确,是否有理由再让我坚持律师工作。那期间,面对当初一同入所的同事陆续离开,我多少次想过放弃,想过报考公务员,想过重拾并参考原专业当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原专业的对口职业),但每想到在酷暑里挥汗如雨的司法考试备考经历,想到神圣的法律职业,心中又难以割舍,不忍放弃曾经的付出。
我无法忘记,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司法改革激励我报考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而后又取得重庆市专利工程师技术资格证书,成为万州首位且是唯一一位同时具有专利代理人、专利工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积累和储备了办理专利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回顾我在渝万律所工作的十年,是努力学习和拼搏奋斗的历程。十年流金岁月,青春正步走,我实现从非法学专业向法学专业的跨度,成为双学士,付出艰辛,得到收获。如今,我早已从学生转为职业人士,开拓进取,建立事业,书写人生。“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在渝万律所成立二十年之际,在新的起点,我愿意同全所同仁一起,秉承“渝万律师,诚信永远”的精神,昂首迈向新征程,从而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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