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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律师职业

时间:2016-05-26 16:07 作者:熊华安 点击:
我眼中的律师职业 熊华安 2015年6月到2016年6月,我来到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已经有整整一年了。这一年,我度过了实习期,也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 律师是一个职业,在法律上的定义是获得国家特许资格,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
我眼中的律师职业
熊华安
2015年6月到2016年6月,我来到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已经有整整一年了。这一年,我度过了实习期,也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
律师是一个职业,在法律上的定义是获得国家特许资格,接受当事人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不只是一份职业,也是一个法治社会必不可少的人群。律师具有独特的职业特质,它兼容了很多其他职业的性质。因此,“律师”有着它的特殊性。
律师这一职业兼有法律人和商人的某种特质。现在的律师不再像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那样,还是个吃皇粮的公务员。现代律师体制大多是合伙制,合伙人律师可以像企业家那样,自己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发展拓宽业务,招聘员工,将事务所开办成公司制。但是,在律师行业市场化的发展过程中,要避免受到“金钱至上”思想观念的影响。有些商人把金钱利益放在首位,唯利是图,律师则不能那样,这也是为什么律师事务所不能以公司的形式存在的原因之一。要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一定要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和职业观,要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作为行动准则,摒弃唯利是图的观念,不把追求经济利益作为首要目标。端正自己的执业态度,摆正自己的社会位置,这样的律师才是受人尊重的。
律师这一职业兼容着学者的特质。律师的工作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学习是律师每天必须完成的工作,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习惯。法律会随社会的不断变化在日益更新,新的学术理论也会随之出现。如果律师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不去充实新的知识和理念,就会被社会、被时代所抛弃。因此,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熟练掌握法学知识,掌握与法学息息相关的其他领域的科学理论和实务知识。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成为与时俱进的社会人才。但同时,我们不能做思想迂腐的学者,不能被惯性思维所束缚,要学会发散思维。学者是机械地将知识灌输给学生,死板而不灵活。律师在工作中,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面对当事人对法律术语的不理解,要学会用通俗易懂的词汇去释疑解惑。律师不需要旁征博引,要懂得言简意赅,切中要点,用最简单的语句解释枯燥乏味的专业术语,让不懂法学的当事人一听就明白。
律师这一职业兼具“官”“民”中间人的特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恢复了律师制度,但那时的律师有着公务员的性质,被老百姓看做是国家干部。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法制改革,为了使律师行业获得迅速的发展,律师逐渐转化为自由职业者。官者,其职责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律师也有服务社会的使命。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接受的是共同的法律教育,学习的是同一个法学体系,只是在法律实务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岗位。因此,有些人将律师称为“在野法曹”或“准司法官”。律师,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官”,但是它与法官、检察官一样,都是法律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律师可视为“准司法官”,但不能把自己当成“官”。作为自由职业者,在工作中不能摆官架子,要以服务为己任。律师行业不能有任何官僚主义作风,要以服务为重,承担起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社会责任。
我即将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必须紧跟着时代发展的潮流,准确定位自身的价值取向,端正自己的思想,积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及专业知识,抓住发展机遇,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应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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