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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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奋进,走出我们的发展之路

时间:2008-01-16 00:00 作者: 点击:
 
 
发表日期:2007-8-27 文章作者:张兴安

  中国西部幅员面积占到全国的一半以上,但经济的发展却极不平衡。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从整体上讲较为缓慢,虽然国家有开发中西部的政策,但仍免不了与东部地区差距愈来愈大。在律师业的发展上,虽然这几年重庆的律师业发展较快,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色,整个西部地区的律师业也都在稳步提升,但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还是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差距,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深切的关注。
首先是经济因素对西部地区律师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和制约。因为经济发展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社会法律业务的发展水平,又决定着一个地区整体的律师业务收入水平。此外,它还对律师提高自身素质和自律水平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西部地区经济的欠发达,就决定了律师业的发展面临着严重的挑战甚至是某种程度的危机感。之所以要谈律师业务,是因为我们要谈到律师队伍的建设,就离不开律师的业务,撇开律师业务来谈队伍建设,是不切实际的。

    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经济上的问题
    东部地区谈发展,西部地区谈生存;大城市律师谈发展,基层律师谈生存。”这反映了我国律师业的现状,在西部地区尤为明显。从市场环境的角度来看,全国最好和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这几大中心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占据了全国律师事务所近80%收入和市场份额。而广大的内陆和西部地区律师事务所,无论在人员数量、业务范围、专业水平、执业环境等方面,都难达到上述地区律师所的标准。这都与中国的经济发展现状息息相关。从中国整体经济结构而言,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得比较成熟,政策、财政、人力等资源多集中在东部地区,因此相应的法律服务水平高、质量好和品种多。而西部地区由于经济长期不发达,所以只是在西部的某些中心城市,出现了一些经营状况较好的事务所,而更多的西部地区事务所仍然停留在较为基础的民事纠纷和诉讼服务层次上,品种单一,收费低,而且还难以为继。一件普通的代理案子,一件并不起眼的法律事务,在西部地区的律师们都要付出极大的艰辛.翻山越岭地奔走、废寝忘食地忙碌是常有的事,但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却微乎其微.
    二、制度上的问题<BR>由于西部律师主要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因此,司法机关对律师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程度,会对西部律师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一些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律师的工作有不正确认识,认为律师工作会给侦察、检察、审判工作添麻烦,在工作中表现出对律师的不信任。这一点从《中国律师》刊登的有关西部律师现状的调查中可见一斑.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仍然存在。甚至一些法院对律师正确的辩护代理意见不闻不采,使得律师的劳动付诸东流。因此,国家法治环境影响着中国律师特别是西部律师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方向。
其次,我国的三部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公民代理制度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性。这种设计实质上是在否定着一种社会分工,造成全民皆“律师”的混乱局面,法律服务市场的混乱长期得不到整治,客观上造成了律师的生存危机。报载,某地有一个农民,因为打赢了几场官司,便雄心勃勃地为别人代理起官司来。开始只收个“车马费”,后来的收费越来越高,张口就来,再后来甚至对外号称律师。而司法部门对律师行使正当的权利是颇多掣肘和限制,但对某些黑律师却又似乎太宽容了一些,对之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从某些黑律师甚至公然标榜自己同某某机关的某某人员有某种关系以招揽案子并能得到确认来看,他们的活动能力可见一斑。对于不少当事人来讲,他们很少能分清真假律师。一些假冒律师的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普遍低下,又无职业道德和纪律的约束,往往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法律服务市场的严重混乱。黑律师们大行其道,招摇过市,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法律秩序,给现代政治文明建设带来了极不稳定的因素,对律师价值在现代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发挥形成了严重障碍。因为假冒律师造成的恶劣影响,往往都由真正的律师行业来背负,这就使得社会公众加深了对律师工作性质和作用的误解,律师的社会形象遭到严重破坏。同时,大量的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人员,因为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允许,也在从事着民事代理甚至是刑事辩护活动,他们对外也是称律师的,有关部门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的数量之大,人员之多,在某些地方甚至远远超过了律师。还有很多法律援助机构及司法行政部门的人员,也在从事有偿的法律服务,他们还占着行政部门的优势,不少年轻律师不是他们的竞争对手。所有这些,都给西部律师本就有限的生存空间造成一种雪上加霜的局面。西部律师的社会地位亦因此受到了质疑。在讨论《重庆市律师收费办法》听政会上,一位学者坦言,九十年代初,不少政府官员辞职当律师,而现在是几百人考一个公务员位置,其中亦包括年轻律师去参考。政法学校毕业的不是首选作律师而是争考公务员。
    三、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些律师事务所面临结构性调整、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还不十分健全和完善。需要培育一批综合化、规范化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并促使大多数中小型事务所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律师服务的市场化、国际化竞争,必然要求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西部律所在这方面明显不足,大部分事务所都是小而全的“万金油”式的所,经办的业务从简单的诉讼到复杂的咨询无所不包,业务是杂而不精。一个县有时出现几个律师所,互相倾轧,互相拆台,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律师业务开展状况基本取决于律师个人专业能力和水平,与律师事务所的声誉无太大联系,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也只是各个律师的简单相加---很难形成社会影响力和公认度,开拓进取很容易成为套话.
    ※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律师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乏诚信的问题也不是没有。根据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在与当事人签订代理协议时应当告之当事人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不得对当事人做出“包打赢官司”等不实承诺。在缺乏案源,生存都发生困难的情况下,这样做也许是无奈之举,但所产生的后果,却是更加失去社会的信任基础.目前,律师服务业在建立健全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律师业发展的方向常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脱节。市场经济的变化常会令人难以想象,但我们本已滞后的法律服务业不去适应和研究发展的学问,越是在落后的地方,往往又是律师业豪情万丈,口号最响的地方。某县竟然用行政命令的安排全县律师免费为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而就是这样荒唐的作法不少律师还乐于此道。
    ※律师制度的理论建设和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相对滞后。对于律师制度以及律师发展的理论研究比较差,还未有一套符合律师现状、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可以指导改革与发展的模式和办法;律师文化建设方面的研究还比较欠缺,律师事务所在不断扩大发展的同时应通过在业务处理风格上、专业培训及所里举办的纪念性和交流性活动中,树立自己的企业文化。
    我们的对策
    经济问题和制度上的问题我们一时无法得到改变,我们能够做的是,从自身的问题上寻找解决的方法,寻找突破口,努力适应市场的发展和需要。市场是公正的,也是无情的。对过去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许多人认为不规范、不公正、不充分。实际上,从来就没有完全规范和公正的市场环境,市场不充分是因为没有开发出来,如果继续等下去,只能是止步不前或者被淘汰。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市场主体,所以应当把是否适应市场的发展与经营问题提高到生存和灭亡的高度。以下是我们的一些初步的想法:
    一、律师事务所应不断向专业化、高素质迈进<BR>如前所述,由于我们的事务所还不够专业化,律师的整体素质急待提高,不能应付某些技术含量要求很高的业务,虽然在经济落后的地区缺少很多专业性强的业务。但一个完善、成熟的法律服务市场应是一个以律师为主体全方位参与的、统一开放的、竞争有序的规范化的市场,迟早都会产生许多新的东西,本身在发展中也会产生新的法律问题。律师事务所要向专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可以按照律师专业、能力和特长统一整合调配,整合人力资源。在当前的情况下,要积极推动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的合并与重组,通过强强联合,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提高我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不断地提高律师的 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所内律师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全所业务能否长期发展的关键。有了金刚钻,就能揽瓷器活。有一批整体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就有了精兵强将,能够打硬仗、打大仗。律师事务所应当定期举办不同的培训讲座来提高律师的专业水平,比如,针对实习律师开设的培训,其内容通常应涉及一些比较基础的实务性工作,如文书的撰写和文件制作,当事人的接待及模拟法庭辩论等;有的培训则是要面对全所律师,其内容多涉及比较复杂的具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法律实务专题,如股份制改组;结合案例分析如何进行公司清算;破产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等。要运用现有的学习方式向发达地区律师业努力学习,认真吸收。
    <二、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灵活的运行方案
    我们的方案、理论都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当前面临的经济状况落后的情况下,不能做想当然的理论化设计。毛主席总结军事规律的话 “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对我们很有启迪。简言之既要脚踏实地,也要讲求科学的发展观。做我们现在能做的事,而且将其做到最好,创造条件迎接明日能做之事。妥善处理好诸如担任法律援助任务与业务的冲突,如何代理好群体性纠纷案子与律师队伍的责任等关系,是我们要认真加以研究对待的。
    三、律师所的建设是深远而至关重要的举措
    律师所的建设至关重要,能否做大做强乃从这一基础性工作开始。要有明确的且为合伙人拥戴的办所理念,要在所内建立更加民主的管理方法,无论合伙人或是聘任律师都有同样的发言权。要把铁一般的制度同充满人性关怀的方法结合起来。衡量一个事务所建设的优劣尺度是:所有律师感觉到律师所就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与否?年轻的律师们是否感觉到在这里充满了希望与否?
有对策才有出路,有目标才有动力,有方向才有发展,有改革才有希望。这是我们西部律师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在我们正确定位后,不断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使西部律师事业的发展紧跟上时代的步伐。通过多方位的交流,学习国内、国外先进律师事务所的成功经验,尽快转变落后的法律服务观念,把西部律师队伍建成一支素质高、业务硬、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乐观上进而又朝气蓬勃的法律职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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